~說在前面~
想讓大家聽見你那美妙動人的歌聲卻苦無地方可一展歌藝?
想讓大家看見你那高超精湛的舞藝卻愁無舞台可熱力四射?
來參加一年一度的全國性比賽-「健心盃」大展才藝吧!
一、 指導單位:行政院衛生署、內政部、臺北縣政府、高雄市政府、台中市政府
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
合辦單位: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、嘉南療養院
贊助單位:豐樂雕塑公園、福霖園藝工程有限公司
二、 競賽期程:
(一)初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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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域 |
初賽日期 |
初賽地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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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區 |
98.07.22(三) |
臺北縣政府 六樓大禮堂 (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1段161號6樓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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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區 |
98.08.14(五) |
真愛碼頭 (高雄市最西側鹽埕區公園二路上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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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區 |
98.08.26(三) |
豐樂雕塑公園 活動中心國際會議廳 (台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五路331號3樓) |
(二)決賽:合併第十九屆鳳凰盃運動會選手之夜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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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域 |
決賽日期 |
決賽地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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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區 |
98.09.29(二) |
台南縣樹谷園區服務中心音樂廳 (台南縣新市鄉中心路8號) |
三、 報名期間:自即日起至 98年6月30日(二)下午五點截止。(以收到報名表為憑)
四、 報名方式:一律採通訊(郵寄、傳真)報名,可至本聯盟網站:www.tamiroc.org.tw
下載報名表單及詳細活動訊息,分北、中、南區舉行,報名以乙次為限,不得重複報名。
五、 參賽資格:領有精神疾病重大傷病卡或精神障礙手冊者,報名請檢具影本以供檢核。
六、 參賽組別:
(一) 個人組。
(二) 團體組:
1. 醫療院所組:包括精神醫療院所及所屬日間留院等。
2. 社區復健組:包括社區復健中心、康復之家、各地方康復之友協會及衛生所等各類社區機構。
七、 競賽項目:
(一)個人組:
1. 歌唱類:
(1) 自選曲一首。每人以2分鐘為限。
(2) 可選擇自彈自唱、伴唱帶伴奏(主辦單位準備,不接受自備音樂帶)。
2. 樂器演奏類
(1)自選曲一首,可接受自備伴奏樂器。
(2)初賽演奏每首曲子以2分鐘為限。
(3)演奏樂器種類:西式管絃樂,
包括:直笛(Recorder)(含高中音直笛)、長笛(Flute)、雙簧管(Oboe)、單簧管(Clarinet)、低音管(Bassoon)、法國號(French Horn)、小號(Trumpet)、長號(Trombone)、木琴(馬林巴)、口琴(Harmonica)、小提琴(Violin)、中提琴(Viola)、大提琴(Violoncello)(俗稱Cello)、低音提琴 (Double Bass)、木吉他。
(4)一律背譜。
(5)報名時一併繳交樂譜。
(二)團體組:
1. 歌唱類:
(1) 人數:5人以上,16人以下。
(2) 初賽演唱指定曲其中一首─
a.六月茉莉(台灣民謠,許丙丁填詞),
b.偶然(徐志摩詩改編),
c.小雨中的回憶(林詩達詞曲)。
(3) 組中(含指揮及伴奏)工作人員或民眾與精神障礙者之比例上限為1:7。
(4) 以分部合唱形式為主,亦可選擇自備樂器伴奏或音樂帶伴奏。
(5) 決賽時演唱自選曲一首。
2. 舞蹈類:
(1)人數:3人以上,12人以下。
(2) 自選舞蹈一曲,以五分鐘為限。
(3)原則上不限形式,惟不接受以啦啦隊方式競賽。
(4)組中工作人員或民眾與精神障礙者之比例上限為1:5。
(5)請自備音樂帶(2份音樂CD)。
八、 初賽評選方式及注意事項:
(一) 以現場表演方式進行,交由專業評審評分,於全國初賽結束後五日內,在本聯盟網站(www.tamiroc.org.tw)公佈初賽結果及入選決賽名單,同步個別通知入選決賽者/團體,並轉知各指導、合辦單位。初賽流程表、評分標準、參賽順序及相關注意事項將於初賽前一週通知各參賽者/團體。
(二) 初賽參賽者/團體均可獲贈參加獎乙份。
(三) 原則上,每區每組最終入選決賽組數視各區報名人數比例及評審會議而定。
(四) 本次活動不提供差旅費及任何活動之補助。
(五) 本簡章如有未竟事宜,本聯盟得隨時公告之。


